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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岛花园竟售出30多套查封房  

  法律界人士:业主可请求双倍赔偿房价款

  “买了珠岛花园两个商铺两年多了,房产证一直没拿到,到房管部门一查才发现原来商铺在销售前已经被法院查封!”日前,市民吴先生为此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就原来的查封行为申请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解封,并敦促开发商广州市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鹏达公司)为其办理房产权属证明。

  令人吃惊的是,据业主们调查,迄今珠岛花园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售出的查封房至少有30多套,部分买到查封房的业主尽管花费了巨额诉讼费胜诉了,但数年后楼房仍然被封,赔偿分文未得。

  所购铺位▲▲遭法院查封

  12月6日,荔湾区法院对吴先生的执行异议申请进行了开庭质证。

  庭上吴先生出示证据并表示,2004年11月他与鹏达公司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以76万购买珠岛花园A栋118铺和121铺。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房产证在签约一年后办好。随后,吴先生缴纳了75万多的房款(按约剩下5%房款在办理房产证后缴交)。谁料两年过去,吴先生多次催促,开发商却始终未能为其办理房产证。2006年初,吴先生通过广州市房管局电脑以及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书面查询得知,他所买的这两铺位已经于2004年1月14日被荔湾区法院(2004)荔法执字168号文查封,至今尚未解封。吴先生认为自己的商铺买卖关系合法有效,购铺时法院也没有告诉他铺位已被查封,遂向荔湾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协调开发商办理解封。

  当庭的林法官则向吴先生指出,执行异议的请求只能是解封或者续封。吴先生的请求应该通过诉讼审判程序来实现。而法院查封在前,自然不可能告知后来购铺的吴先生,吴先生自己没有具体了解清楚,根据推理这不能归责于法院。

  吴先生对记者说,他这样做是无奈之举。他称,2006年初,他曾将开发商告上法院。根据他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约定,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是开发商要向购铺人无偿提供地理位置更好、环境更优越的商铺。但后来他通过了解发现许多跟他相似遭遇的该楼盘业主尽管胜诉,但房子都没有解封,也无法拿到赔偿,开发商更没有能力提供更好的商铺。诉讼过程中还要搭上大量的律师费,所以才撤诉并尝试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

  业主▲▲不知情下买到查封套间

  到庭旁听的珠岛花园23栋的赵世×业主告诉记者:他和吴先生有相似遭遇,2003年在不知情下买到珠岛花园已被法院查封的一个套间,遂将开发商告上法院,法院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应双倍赔偿购房款”的规定判决赵先生胜诉,责令开发商赔偿双倍房款40多万。然而官司胜诉三年多,房屋没有解封,双倍赔偿也分文未得。

  多名业主表示,在珠岛花园,吴先生、赵先生这样买到查封房的情况比比皆是。

  热心维权的业主程小姐说:前年底到去年初,就有29户买到查封房的业主多次到房管局等有关部门上访,最近开发商才迫于压力先筹措资金给他们,涂销了查封。但是像吴先生、赵先生那样买到查封房后没有去上访的业主则至今没有解封也没有获赔。还有更多的买到查封房的业主由于没有参加集体维权活动无法确切统计。但是,单就确定卖出的这31户查封房来讲,其数量已经在广州楼市中相当罕见了。

  据业主们出示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广州市规划局的部分资料显示:珠岛花园开建至今被法院查封的单元已有300多个,解封前小业主都无法办理房产证。这些查封房中,大部分都是因为早期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到期不还而被各银行申请法院查封的。这些查封房的业主中,除了吴先生这种查封之后买房的情况外,还有200多户是买了抵押房后被查封的(即业主购买时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业主购买后开发商未向银行还款而遭银行申请法院查封)。目前,这些业主们都是通过与有关部门协商,才得以继续住下来。至今这200多户的业主中仅有五六户得到解封。

  开发商▲▲新楼带旧楼逐户为业主解封

  对此,鹏达公司办公室的唐先生对记者说,吴先生等业主买到查封房的情况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公司已经通过部分抵押银行的允许,利用现在楼价上涨的形势,出售新建、空置的抵押房变现,清还银行债务,并将楼价增值的部分用于吴先生这种查封房(铺)的解封。以新楼带旧楼的方法一户一户解决众多遗留的查封房问题,让小业主尽快办上房产证。迄今为止,开发商已经为52户买到查封房或买房后被查封的业主解封房屋。

  但是,业主们担忧,开发商这种手法能否替他们买到的查封房解封只能看新楼的销售情况,而这些新房何时能够办到房产证也是一个问题,对此销售不容乐观。

  此间法律界人士表示,珠岛花园未经允许销售查封房数量如此之多,实属罕见,这不仅侵害了小业主的合法权益,更是涉嫌触犯《刑法》的刑事违法行为。而业主被开发商隐瞒了房屋被查封这一重大事实,可请求双倍赔偿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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