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交房租 房客被索高额滞纳金 律师:条款无效
截至今天上午,住在健翔园的小王仍未和房屋中介达成一致。本月10日,她到中介公司交房租时被告知,因迟交房租,她要交每天近500元的滞纳金。 小王告诉记者,去年10月,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带她看房,她以每月800元的价格租下其中一小间,当月28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并协商先付三个月2400元房租及押金800元。 1月10日,她去交房租时被告知已经逾期,中介要她交滞纳金。“对方说,按合同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次租金,逾期每日加收年租金的5%为滞纳金。”小王说,按这个算法,每天的滞纳金达480元。 记者看到,小王出示的合同上确实有这个条款,但小王说,当时她签合同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北京先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小王已经逾期一周,而且1月初到期催收时已经向其说明超期要收滞纳金。 今天上午,小王告诉记者,她仍未能就此事和中介公司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李蔚律师表示,由于中介公司和租房者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或更改;从格式合同来讲,中介公司加收的滞纳金已高于月租金,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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