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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后,维权五项注意

  “维权”成了时下最时髦、出现频率最高、最具鼓动性的词汇。到底如何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如何约束、防范甚至惩罚开发商,似乎成了时下大家特别关注、特别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为此,我们特请专业人士为大家介绍维权时应该注意的事宜。

  ■要纠正对待购房合同的两种错误倾向

  房屋的买卖行为是个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甚至还要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因此,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合同毫不重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内容并不认真阅看,只管签字;而另一些购房者则觉得到处都是合同陷阱,无所适从。其实,对于房屋这种商品,买卖双方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定的仅仅是很少一部分,大量的诸如房屋的质量要求,建材要求、施工要求等,都是由很多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专门规定的,购房者只要给予适当关注就可以了。

  ■不要将口头承诺和楼书当作合同

  在现在的房屋买卖中,绝大部分楼盘都要通过楼书等广告宣传进行推介,同时通过业务员的介绍进行销售,购房者也正是通过这些渠道来了解欲购房屋的详细情况,但是,和所有的市场推销一样,广告宣传和业务员的介绍都难免会有不实和夸大的成分,对此,购房者应有清醒的认识。

  ■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要轻起讼争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人纷纷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几千年来人们缺乏法制的观念和精神相比,这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上法庭只能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只要有协商的余地或协商的可能,就不要轻易放弃。除非万不得已,不要轻起讼争。

  ■要注意分清不同的法律关系

  现在,大部分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都采取银行按揭的方式,通过银行贷款购房。这里既有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也有购房者和银行的借款合同关系,二者既相互联系,也是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实践中,很多购房者对此认识不清。有的购房者因为和开发商产生纠纷,就拒绝向银行偿还贷款,须知,这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因此发生讼争,银行起诉购房者,购房者大多是要败诉的。还有,有的购房者因为和开发商发生纠纷,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须知,如果因此发生讼争,购房者也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要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虽然不要轻起讼争,但有时诉讼也是不可避免的。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即使没有涉诉,掌握开发商违约的充分、可靠的证据,也会使自己在和开发商的谈判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因此,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都应该注意保留和收集一切能够证明事实的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和所有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时还需要采取录音、录像、照相的方法收集证据。当然,到底什么才是有效的证据,如何才能取得有效的证据,有时需要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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