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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小常识:房产折旧、耐用年限、房屋修缮
房产折旧,是指房产在使用时间内损耗的价值。计算时通常采用直减法(使用年限法,定额折旧法),将房产应提取的数额,按使用年限分配。其公式如下:房产每年折旧额=[房产原值(计价时的净值)—残余价值+清理费用]/房产预计使用年限(尚能使用年限)。 房屋耐用年限,是指房屋按其设计功能能正常使用的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50至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25至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房屋修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以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 房屋完好率,是指完好房屋和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与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之比。计算公式:房屋完好率=(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100%。 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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